广告宣传信息词汇限制公告

来源:广州众成网络有限公司   时间:2019-02-18    浏览量:45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二章第九条view_reference.gif的规定,所有发布的广告宣传信息中不得使用“国 家 级”、“最 高 级”、“最 佳”等用语。

请各位用户请勿在公司简介、产品详细说明中涉及以上词汇。

凡是涉及到以上所述词汇,我们将采取屏蔽显示的措施,即显示为“*”。

 

点此查看《关于宣传用语审查的通知》view_reference.gi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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